林懷民《高處眼亮》 試讀
1972年,我打工存了錢,經歐陸返臺。紐約到盧森堡的學生包機每人90美元。在阿姆斯特丹,我根據手上的《每天十元游歐洲》,找青年旅館過夜,也睡過公園,認識了人就一起去玩。 有一個人要去巴黎,我改了行程和他同行。他找到幾個朋友,一起混了幾天。吃飯,大家湊錢買幾條面包、幾瓶便宜紅酒就打發了一頓。這些來自各國的背包族,有人初抵巴黎,也有人要離去,大伙兒就在便宜小酒館為隔日要啟程的朋友送行。喝得太晚,第二天爬不起來,誤了車程,因此晚上再度送行,喝到凌晨…… 在巴黎認識的瑞士青年要去葡萄牙、西班牙,邀我同行。到了葛那達,他要去摩洛哥,我的護照要等上一個多月才能取得簽證。從此我一人獨行,去意大利和希臘。 在羅浮宮、在烏菲茲美術館我第一次感覺到“顏色”。從希臘的天空和愛琴海,我終于知曉藍色有無限的層次和變調。在日內瓦,我看到一本美麗的畫冊,那是我第一次認識敦煌壁畫。 通往曼谷的學生班機由雅典起飛。才走進世界,又得回到窒息戒嚴的臺灣;觀光尚未開放,一般人收入極少,我不覺得自己還有機會出國,躲到廁所狠狠哭了一場。 沒想到我竟然一次又一次出國,頻繁的程度使我想起機場和坐飛機就要自閉地憂郁起來。跟云門出國是工作,十次九次,演完第二天必須離開;沒有主辦單位可以大方地讓三四十個人不演出,住旅館。 1988年到1991年,云門暫停的三年間,我隨心所欲地跑來跑去。背起包包,住十美元的民宿,我去了印尼、菲律賓、尼泊爾和印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