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其全部意義來說, 如果動作是主要的, 可能是表現舞蹈藝術的唯一方法, 那么就很省心地看懂連接動作彼此之間的重要性了, 同時, 從另一方面來強調其連慣性. 例如, 根據很快或很慢的節拍, 在每個角度而做的非常簡單和小的動作根據相同的節拍而連接做無拘束的, 大幅度的動作而得以發展, 并通過一個舞蹈演員使用的增強而被許多舞蹈演員所采用. 這些動作就像萬花筒一樣留在編導的腦海中, 但是, 它們尚未形成任何固定的節拍. 它們仍然是形式的抽象記憶. 在這些記憶中, 寂靜, 平和和固定可能是最為強大的力量. 它們只是印象, 而不是暴怒, 譫妄或狂喜. 當身體呆住不動時, 身體的各個部位應該無形地收緊, 即便在放松的時候, 應該有內部肌肉的控制. 舞蹈演員所學過的舞步(以及在他向好的教員學過十年之后, 他應該對動作語匯有一個印象), 如果單獨地分開, 就毫無意義, 但如果用節奏和空間協調起來, 整個形成連續的, 有節奏的流動的時候, 就獲得了價值. 學員編導應該首先理出簡單的技巧練習; 例如, 將動作的八拍和音樂的八拍融為一體. 根據音樂給予許多不同的釋義; 沒有聽眾必須發現的意義隱藏其中, 學習編導的學員能根據音樂相同的八拍編出任何數目的組合. 另一方面, 他能根據不同的音樂編出相同的動作組合. 或許, 他可以不用音樂而編出本身具有節拍的動作節拍. 但如果他使用音樂, 他必須保證完全使動作融合到音樂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