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功:由評委統一組織、統一測試,滿分為100分。 2.舞蹈片段:兩個,包括一個民族舞,限時2-3分鐘(舞蹈的服裝、伴奏帶及道具自備),滿分為100分。 3.模仿與即興表演:模仿要求4×8拍;即興表演不命題,由抽簽確定表演內容。時間要求2分鐘,滿分為100分(其中模仿與即興表演各50分)。 4.音樂素質:(1)節奏模仿(以抽簽的形式確定模仿的具體內容);(2)旋律視唱(以抽簽的形式確定視唱的具體內容);(2)歌曲演唱或演奏(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器樂曲),滿分為100分。 說明:以上四項均為必考。 計分方法:基本功+舞蹈片段+模仿與即興表演+音樂素質。 |